10月29日,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借助“案件质量评查+人民监督员监督”模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2024年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把案件“晒在阳光下”,借助“外脑”,有效减少内部监督“盲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及司法公信力。
本次案件评查工作主要对2024年已生效的捕后判处轻缓刑的15件案件进行评查。评查前,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本次评查工作的重点内容、流程、依据、标准及保密事项等,共同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等,使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随后人民监督员以评查员的身份,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通过查阅案卷材料、现场问询等方式,从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采信是否全面、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到位、办案效果是否突出等方面对15件案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查。同时,人民监督员根据评查情况认真填写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并从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提升检察官履职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通过此次‘沉浸式’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对检察机关的案件评查工作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对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及文书制作等细节也有了更深更细地了解,对于以后更好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来说,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充电‘长知识’机会。”被邀请的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维护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证。下一步,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评查监督活动,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全覆盖+实质化”监督检察办案,切实将民主监督融入检察实践中,同时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范围,完善监督方式,凝聚内外监督合力,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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