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市检察机关“身边榜样”的决定》,我院张海燕同志荣获“身边榜样”荣誉称号。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全院干警要以身边榜样为引领,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初心使命,进一步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为我院检察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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