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计划财务、信息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
政治部
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
承担着普通刑事犯罪、重罪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重要工作任务,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等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
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
第四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舞钢市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舞钢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第五检察部
未成年人检察: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统一接受群众通过信、访、网、电等方式提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自首,对属于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进行审查后及时分流,并跟踪、催办、答复或协助答复信访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经审查刑事申诉材料或必要的调查核实,认为原处理决定或者裁判正确的,出具审查结论直接答复申诉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于经审查认为原案存在错误可能,需要调取原案全部案卷进一步审查的,移送其他刑检部门办理;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国家赔偿、赔偿监督、妨碍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申诉和控告等。
综合业务部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研判。统一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审核本院出台的涉及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日常工作。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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