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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十七)
时间:2024-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六十一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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